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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发布《汽车工程技术研究院研究生日常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[2021-05-06]

全院师生:

2021330日研究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《汽车工程技术研究院研究生日常管理暂行办法》经全院教师讨论完善,现予以发布。

 

合肥工业大学汽车工程技术研究院

2021421

 

 

汽车工程技术研究院研究生日常管理暂行办法

 

一、日常作息管理

1. 研究生应当按时参加研究院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。不能按时参加的,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。无故缺席的,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的,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
2. 研究生研一期间于东教417419教研室进行学习科研,研二研三学生原则上应前往互联网产业园学习科研,不得占用东教417419的位置。

3. 研究生在本地或外地单位实习,需要书面说明情况,经导师签字同意。

4. 研究生离开合肥需要书面请假,经导师签字同意。

5. 研究生不得在办公室打游戏;保持个人办公区域整洁卫生;下班离开办公室需关闭电脑、灯、空调;如需要电脑进行长时间开机计算的,需要贴便条进行提醒;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需要确认是否还有人员留在办公区,如果没有需要进行锁门;不得在办公室、实验室任何室内抽烟,包括会议室和洗手间。

 

二、学术科研活动管理

1. 研究生应该按照培养方案规定的进度开展学习,每学期导师应考核研究生的培养活动。

2. 研究生发表带有学校和导师署名的论文、专利,或利用学校实验室资源发表论文、专利等需要经导师同意。

3. 研究生和导师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。

4. 研究生不可以剽窃、代写、代发论文以及专利、软件著作权。

5. 研究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,按照试验设备操作流程进行试验,如发生安全事故,第一时间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和上报,不得隐瞒。

 

三、日常行为管理

1.研究生进行课外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。

2. 研究生不得有酗酒、打架斗殴、赌博、吸毒、传播、复制、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;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、封建迷信活动;不得在学校非法进行宗教活动;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研究生形象、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。